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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其他項目申報問題

        2023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充電樁)補貼申報條件、材料要求和申報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3/28     瀏覽次數:    
        本文小編將為大家介紹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充電樁)補貼申報條件、材料要求和申報流程等內容,詳情如下,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以直接致電咨詢,政策小編在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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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費咨詢熱線:15656026970 (可加V),10年專業項目、知識產權申報研究

          一、補貼范圍及條件

          財政補貼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成都市建成投運的充換電基礎 設施。2017 年 4 月 12  日后建成投運的充換電基礎設施,可申請建設補貼, 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 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充電量可申請運營補貼。

          申請補貼單位、個人和項目應滿足以下條件:

         ?。ㄒ唬?/span> 申報單位依法在成都市范圍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 人資格,是充換電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主體(產權單位)。

         ?。ǘ?/span> 申報單位須將包括申報項目在內的所有充換電設施全部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并按照要求進 行充換電基礎設施信息錄入及數據實時推送(附件 1 ),接受相關 政府部門監管。

         ?。ㄈ?/span> 申報單位近 3  年不得在專項審計、資金申報、監督檢 查等方面發生過違法違規情況。

         ?。ㄋ模?/span> 申報公用充換電設施補貼的單位,其注冊登記的經營 范圍須含有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或充電服務,注冊資本金不 少于 2000 萬元,具備公用充換電設施的運營能力。不滿足以上條 件的投資主體,可將充換電設施委托給具備條件企業運營并申報 補貼。

         ?。ㄎ澹?/span> 申報項目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建設、運營 標準規范,取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產品認證 證書或檢測機構出具的標準符合性合格報告。

         ?。?/span> 申報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至少 保證 3 年的正常連續使用。申報建設補貼的公(專) 用充電設施 項目,建成投用后平均每樁每年累計在線運行時長不得少于 6000 小時。申報項目建成投用不足 1 年的,按照平均每樁每月在線運 行時長不低于 500 小時計算。

         ?。ㄆ撸?/span> 單個投資主體每年在成都市新增 投運 1000 千瓦以上的充電設施,方可申報年度補貼。

        二、補貼對象及標準

         ?。ㄒ唬?/span> 建設補貼對象及標準

        1. 自(專) 用充電樁(群),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 流每千瓦 100 元、直流每千瓦 200 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 (群) 最高 20 萬元。

        2.經營性集中式公(專)用充換電站(BOT 充換電站除外), 按照裝機功率給予投資主體交流每千瓦 150 元、直流每千瓦 400 元,單個充換電站最高 500 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經營性集中式公(專) 用充換電站,是指向當地電網經營企 業直接報裝接電,充換電設備裝機功率不低于 315KW,且面向社 會所有車輛開放經營的充換電站。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公(專) 用 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標準按照自(專) 用充電樁(群) 補貼標準 執行。

        3. 多個主體共同建設的公(專) 用充換電站, 自行協商確 定其中 1 個投資主體為補貼申報單位。

        4.充換電設備裝機模塊總功率與外電容量不符時,按照就 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補貼。

        (二) 運營補貼對象及標準

          充換電設施年度累計充電量( BOT  充換電站除外),按照分 段超額累進的方式,給予投資主體最高 500 萬元的運營補貼。補 貼標準為:1000 萬(含)千瓦時以內部分,每千瓦時補貼 0.1 元;

        1000萬千瓦時至 2000 萬(含) 千瓦時部分,每千瓦時補貼

        0.15元;2000 萬千瓦時以上部分,每千瓦時補貼 0.2 元。

        (三) 以上補貼標準為暫定標準,市經信局將會同市發改委、 市財政局根據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情況,適時進行依程序調整。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 申報方式

        1.建設補貼:充換電設施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后, 由充換 電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主體向項目所在區(市) 縣工業和信息化主 管部門申報補貼。居民自用充電設施可由居民自行申報,也可由 符合申報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經銷商或充電設施運營企 業等先行墊付補貼資金,再由墊付企業向居民小區所在區(市) 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補貼。

        2.運營補貼:充換電基礎設施項目運營單位或投資主體向 公司注冊登記屬地區(市) 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補貼。 年度充電電量以運營單位上報并經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 設施監測監管平臺審核后數據為準。

        3.各區(市) 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發改 部門對企業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出具意見上報市經信局。

        (二) 申報時間

          以正式通知為準,原則上以年度為單位由市經信局牽頭組織 相關申報工作。

        四、申報材料

        (一) 申報居民自用充電樁(群) 建設補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居民自用充電樁(群) 市級建設補貼申請表;

        2.成都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出具的充電設 施接入證明(成都城投能源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代章);

        3. 固定車位產權或長期使用證明、合同等(租期應是一年 及以上);

        4.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 本(市級部門審核時驗原件);

        5.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建設安裝協議等資料;

        6.竣工投運驗收報告;

        7.居民自用充電樁(群) 業主委托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經銷商或充電設施運營企業代為申報補貼的委托書(個人申報不 必提供);

        8.企業承諾書(附件 6) 以及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資料電子檔 1 份,紙質檔一式 4 份,復印件需加蓋單 位公章。

        (二) 申報經營性集中式公(專) 用充換電站補貼需提供以 下材料:

        1.成都市充(換) 電設施市級建設補貼申請表;

        2.投資主體和運營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 本(市級部門審核時驗原件);

        3.成都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出具的充電設 施接入證明(成都城投能源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代章)(附件 7);

        4. 區(市) 縣級以上項目備案資料(單獨高壓報裝項目提 供);

        5.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托合同等資料, 充(換) 電設施裝機功率證明材料;充電樁外電設施等具備相應 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產品認證證書或檢測機構出具的標 準符合性合格報告;

        6.項目竣工投運驗收報告;

        7.與場地權屬單位或管理單位簽訂的書面協議;

        8.企業承諾書(附件 6) 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委托函、委托 建設及運營協議等資料;

        9.供電公司出具的獨立報裝接電證明材料(含供電協議)。

          以上資料電子檔 1 份,紙質檔一式 4 份,復印件需加蓋單 位公章)

         ?。ㄈ?/span> 申報運營補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充(換) 電設施市級運營補貼申請表(附件 5);

        2.投資主體和運營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 本(市級部門審核時驗原件);

        3.成都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出具的充(換) 電設施接入證明及電量核準數據(成都城投能源投資管理集團有 限公司代章)(附件 7 、8);

        4.區(市) 縣級以上項目備案資料;

        5.有關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工程建設委托合同等資料, 充(換) 電設施裝機功率證明材料;

        6.項目竣工投運驗收報告;

        7.與場地權屬單位或管理單位簽訂的書面協議;

        8.企業承諾書(附件 6) 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委托函、委托 建設及運營協議等資料;

        9.申請補貼時段的電費發票;

        10.供電公司出具的獨立報裝接電證明材料(含供電協議)。

          以上資料電子檔 1 份,紙質檔一式 4 份,復印件需加蓋單 位公章。

         五、資金審核與撥付

         ?。ㄒ唬?/span> 補貼資金審核

        1.項目初審。申報單位向所在區(市) 縣工業和信息化主 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各區(市) 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 當地財政、發改部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意見上報市經信局。

        3.數據核實。市經信局委托監管平臺及第三方審計機構對 申報項目開展核實(平臺監測數據及實地建設運營情況核實) 并 出具專項審核報告。由市經信局會同市發改委等部門研究確定擬 補貼的項目資金。

        4.項目公示。市經信局將擬定補貼的項目資金在成都市經 濟和信息化局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示 7  日以上,對于公示后無異 議項目, 由市經信局函商市財政局下達項目資金。對于公示期間 有異議的項目,由市經信局組織復核。

        (二) 補貼資金撥付

          審核后符合補貼條件的, 由市財政局根據市經信局商請撥付 市級補貼的函件撥付至相關區(市)縣財政局,再由相關區(市) 縣財政局撥付至投建單位或運營單位賬戶。

          以上是關于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充電樁)補貼申報條件、材料要求和申報流程等內容,臥濤小編將持續為大家整理科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相關資訊,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歡迎隨時電話微信--15656026970 (可加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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